党章规定,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它告诉我们,作为每名党员领导干部,必须自觉接受来自外界的一切监督,特别是作为我们每名手中掌管一定权力的党员领导干部,更要有正确对待监督、主动欢迎监督、诚恳接受监督的宽阔胸襟和宽广气度。
失去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拒绝监督的同志终究要犯错误。现实生活中大量的事实警示我们,拒绝监督是走上违法违纪道路的基本起点和重要诱因。许多因堕落腐败走向违法犯罪的人,在自己的悔恨书中,基本上都有一条共同的原因教训,那就是要么悔恨事前事中无人监督提醒,要么置他人和组织监督提醒为耳旁风。透过一些即便受党培养教育多年的领导干部,却依旧没能约束和控制住自身言行,走上违法犯罪的事实,我们不难得出这样的结论,那就是信任不能代替和取代监督。仅靠人的自尊、自律、自省、自警,并非完全管用有效,必须自律和他律双管齐下、双轮驱动。因为人最大的敌人就是自己,在外界的各种诱惑考验面前,有些时候往往难以自我约束和自我控制,会败下阵来、成为俘虏。在自身定力羸弱和疲软的时候,就必须借助和依靠外界的监督力量来助力发威。因为只有自觉接受外界的监督,才能使我们保持更加清醒理智的头脑,及时警惕并消除各类细微毛病的存在和滋长,防止小恙诱发大病、小节走向失节、小患引发大害。
他人和组织的监督提醒,是对我们成长进步的最大关心和最深爱护。因为一个人有了监督提醒,才会更清醒、更理智、更谨慎,才能身有所正、言有所规、行有所止。对我们每名党员领导干部来说,能否正确认识和对待来自他人和组织的监督提醒,既是检验我们心胸是否宽广的分水岭,也是检测我们党性强弱的试金石,既是我们党员领导干部的责任义务,也是我们是否懂得自尊自爱的具体体现。正所谓,身正不怕影子歪。只要我们光明磊落、坦坦荡荡,对监督又何惧之有?只要我们真的行得正、走得直,不仅不应该对监督提醒有任何的反感和抵制,反而应该主动欢迎、积极接受,因为它更能证明和彰显自己的纯真无邪和纯洁无瑕。
监督提醒永远是一副清醒剂、一张防坠网、一把保护伞。为此,作为我们每名党员领导干部,必须清醒地认识到,监督提醒是保证我们及时发现克服问题、不断健康成长进步的护身符。要始终牢固确立“监督不是有意作对,而是事前防患;监督不是过意不去,而是关心爱护”的思想认识,不仅不对监督提醒排斥和反感,相反却更应感激和感恩。要时刻把能够接受他人和组织的监督提醒当成是一种机不可失、失不再来的福利和待遇,自觉实现由无视监督、厌烦监督、反感监督、拒绝监督、远离监督到习惯监督、走进监督、接受监督、欢迎监督、配合监督的转变。在接受他人监督提醒中,“一日三省吾身”,有则改之,无则加勉,检讨问题、纠改问题,实现成长、获得进步,赢得尊重、获得褒奖。(罗建华)——摘自《求是》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