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扶持高校毕业生创业项目启动发展,支持创业促进就业,根据《洛江区鼓励和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实施意见》(泉洛政办〔2013〕202号),今年我区将扶持一批高校毕业生创业示范项目,现就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基本条件
(一)申报人须是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年度内的在校大学生及毕业后三年内的高校毕业生(2012、2013、2014年毕业生);以团队形式创业的,创业团队核心成员须同时符合这一条件。
(二)申报人已在洛江辖区内创办独资、合资或合伙企业,并担任该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从事个体经营。
(三)申报人或创业团队核心成员在创业企业中出资总额不低于注册资本的30%。
二、申报材料
(一)申报表及身份证明材料:《洛江区高校毕业生创业资助项目申报表》(见附件)一式三份;申报人或创业团队成员简历,附其身份证、毕业证书、报到证(在校生提供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创业计划书一式三份,内容包含项目可行性分析、项目进展情况、资金运营情况、企业人员基本情况和岗位职责等,可对项目优势扩展论述。电子商务创业项目需在计划书中提供真实的支付宝链接或网店链接。
(三)企业、创业实体或个体工商户提供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伟德bv下载ios真人平台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团队形式创业的,还需提供企业基本情况登记表和企业章程。
(四)已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曾获得各类创业竞赛奖项的,可提供相关获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五)接受过或正在接受创业孵化的项目,需提供创业项目孵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所有申报证明材料需要加盖单位公章,资助项目申报表和项目计划书请同时提交电子版。
三、申报程序
申报人向所在乡镇(街道)企业办提交申报材料,由乡镇(街道)签署审核推荐意见后报送区公务员局。区属企业容纳多支电子商务创业团队的由企业统一汇总申报。
区公务员局会同财政局按照《洛江区高校毕业生创业资助项目申报评审办法》的规定开展评审工作,确定资助项目名单和资助金额。
四、工作要求
各乡镇(街道)要抓紧做好高校毕业生创业区级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宣传动员,广泛征集、及时审核推荐高校毕业生创业项目,并按照有关申报材料要求,于2014年10月10日前汇总报送至区公务员局人才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小张,电话:22630925,邮箱:1275537128@qq.com。
附件:洛江区高校毕业生创业资助项目申报表
泉州市洛江区公务员局
2014年8月13日